新創企業機會導向為主 合夥趨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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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你認識創業指數(十八)

    新創企業機會導向為主  合夥趨普遍

    創業在現今社會越來越常見,創業者亦越來越多。隨着時代轉變,會否好奇現在的創業者和以往的有甚麼不一樣?今年六月下旬公佈的澳門創業指數研究報告探討了新創企業創業者非新創企業創業者的異同。新創企業者是近四年創業的人士,企業發展仍處早期階段;非新創企業者的企業已營運四年或以上,經營團隊、生產與銷售等方面已形成。

    新創企傾向把握商機

    如果以創業動機來劃分,可把創業者分為機會主導型需求主導型兩類。當中,機會主導型創業者是基於看到機會,希望得到更好,進而轉換職涯發展。需求主導型創業者則是為生活和生計而不得不去創業。據全球創業觀察計劃(GEM)研究,屬於機會主導型的創業活動,較能為創業者自己及整體社會創造增值效益。

    最新公佈的澳門創業指數研究報告顯示,新創企業者以機會主導型(約64%)為主,需求主導型創業者居次(佔約36%),機會與需求比為1.8。非新創企業者則以需求主導型創業者為主,機會與需求之比為0.7。據GEM的研究報告顯示,機會主導型創業與市場競爭力和經濟成長率有正向關係,可見新創企業者的創業動機與非新創企業者相比有所不同。新創企業者更多是追求事業未來的發展潛力,而非新創企業者則更多是通過創業來維持自己或家庭的生活和生計。

    合夥創業惕潛在風險

    創業企業前期發展需較多人力物力,資金投入亦往往較大,部分創業者會選擇以合夥形式創業。研究結果顯示,6成新創企業者和38%的非新創企業者表示企業為合夥擁有;相對而言,新創企業者合夥創業的比率更高。過去,創業經常是一人打天下,不考慮合夥人問題。如今合夥創業現象已越來越普遍,合夥創業可為創業者帶來資金和社會資源優勢,亦可幫助創業者分散風險,但同時亦有可能與合夥人有思想、利益和管理上的衝突。

    六月公佈的澳門創業指數研究報告顯示,分別有24%曾退出過生意的新創企業者和11%曾退出過生意的非新創企業者,表示退出原因是合夥人意見不合,可見合夥人問題是導致創業退出的原因之一。因此創業者在選擇合夥創業形式前,應先對合夥經營有足夠認知和充分準備,才可從容應對合夥創業中出現的問題和挑戰。

    選擇創業的行業方面,81%的新創企業者和88%的非新創企業者選擇進入個人服務產業,他們同樣對從事該產業的餐廳、零售業和咖啡店的興趣較大,顯示本澳創業者仍較局限於門檻較低的行業,選擇從事的行業同質性較高。對創業者而言,踏上創業路前需審慎思考,創業前先求創新,考慮從事真正具有創新性質的行業,且避開不景氣或競爭過大的行業。

    易研網絡研究實驗室總監 張榮顯

    澳門大學工商管理學院副教授 劉丁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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